財團法人台北外匯市場發展基金會
研究發展委員會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三屆第十次董、監事會議通過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四日第五屆第七次董事、監察人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第十二屆第四次董事、監察人會議修訂通過
一、設立:
台北外匯市場發展基金會在董事會下設立「研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二、宗旨:
(一)密切觀察我國外匯市場發展,配合政府政策,作為市場參與者與主管機關間之溝通
橋樑,並採取適當措施以維護其持續成長。
(二)負責制訂「外匯市場交易準則」,並協助推廣專業經營、風險管理及交割標準作業
程序,以提昇並維護我國外匯市場之聲譽。
(三)審議研究計畫報告、推薦交易適用標準,並協助培訓專業人才。
(四)協調市場參與者間之糾紛。
三、組織:
(一)本委員會設委員十人至十二人,任期一年,由董事會就市場主要參與者遴選之。
(二)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董事會就委員中指定之。
(三)委員會得設幹事,由主任委員指定之,委員及幹事均為無給職。
四、職掌:
(一)外匯市場發展方面:
1.配合發展區域金融中心,協助建立完整之市場網。
2.密切注意外匯市場發展,提出有益之建議。
3.制訂「外匯市場交易準則」等交易標準。
4.協調糾紛。
5.舉辦有關之活動。
(二)金融商品發展方面:
1.協助推廣衍生性及創新之金融商品有關交易之知識及技巧。
2.協助建立操作衍生性及創新金融商品有關之文件、報表及控管、揭露等事宜。
3.舉辦有關之活動。
(三)風險管理方面:
1.協助建立交割及風險管理之標準作業程序。
2.協助建立各項交易有關法律、會計事務之處理知識、技巧。
3.協助推展各種電子作業系統及其標準之建立。
4.舉辦有關之活動。
五、會議:
委員會得視審議研究計畫報告之需要,由主任委員適時召開會議。
六、本作業要點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