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立:
台北外匯市場發展基金會在董事會下設立「研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二、宗旨:
(一)注意觀察我國市場發展,配合政府政策,作為市場參與者與主管官署間之溝通橋樑,並採取適當措施以維護其持續成長。
(二)負責制訂「市場交易準則」,並建立及推廣專業經營、風險管理及交割作業標準,以提昇並維護我國市場之聲譽及名望。
(三)審議專業學術刊物、推薦交易適用標準,並協助培訓專業人才。
(四)協調市場參與者間之紛爭。
三、組織:
(一)本委員會設委員九人,任期一年,由董事會就市場主要參與者遴選之。
(二)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董事會就委員中指定之。
(三)委員會得設幹事,由主任委員指定之,委員及幹事均為無給職。
四、職掌:
(一)市場發展方面:
- 配合發展區域金融中心,協助建立完整之市場網。
- 密切注意市場發展,提出有益之建議。
- 制訂「市場交易準則」等交易標準。
- 協調糾紛。
- 舉辦有關之活動。
(二)商品發展方面:
- 推廣衍生性及創新之金融商品有關交易之知識及技巧。
- 協助建立操作衍生性及創新金融商品有關之文件、報表及控管、揭露等事宜。
- 舉辦有關之活動。
(三)風險管理方面:
- 協助建立交割及風險管理之作業標準。
- 協助建立各項交易有關法律、會計事務之處理知識、技巧。
- 協助推展各種電子作業系統及其標準之建立。
- 舉辦有關之活動。
(四)研究訓練方面:
- 調查市場發展狀況及其所需之人力。
- 配合研訓中心及學術單位建構完整之訓練計劃及其執行。
- 審議及編纂有關刊物。
- 舉辦有關之活動。
五、會議:
六、經費:
委員會有關經費,依相關之帳務處理辦法報銷之。
七、
本作業要點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