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財團法人台北外匯市場發展基金會研究發展委員會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三屆第十次董、監事會議通過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四日第五屆第七次董事、監察人會議修訂通過

一、設立:

台北外匯市場發展基金會在董事會下設立「研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二、宗旨:

    (一)注意觀察我國市場發展,配合政府政策,作為市場參與者與主管官署間之溝通橋樑,並採取適當措施以維護其持續成長。

    (二)負責制訂「市場交易準則」,並建立及推廣專業經營、風險管理及交割作業標準,以提昇並維護我國市場之聲譽及名望。

    (三)審議專業學術刊物、推薦交易適用標準,並協助培訓專業人才。

    (四)協調市場參與者間之紛爭。

三、組織:

    (一)本委員會設委員九人,任期一年,由董事會就市場主要參與者遴選之。

    (二)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董事會就委員中指定之。

    (三)委員會得設幹事,由主任委員指定之,委員及幹事均為無給職。

四、職掌:

    (一)市場發展方面:
    1. 配合發展區域金融中心,協助建立完整之市場網。
    2. 密切注意市場發展,提出有益之建議。
    3. 制訂「市場交易準則」等交易標準。
    4. 協調糾紛。
    5. 舉辦有關之活動。
    (二)商品發展方面:
    1. 推廣衍生性及創新之金融商品有關交易之知識及技巧。
    2. 協助建立操作衍生性及創新金融商品有關之文件、報表及控管、揭露等事宜。
    3. 舉辦有關之活動。
    (三)風險管理方面:
    1. 協助建立交割及風險管理之作業標準。
    2. 協助建立各項交易有關法律、會計事務之處理知識、技巧。
    3. 協助推展各種電子作業系統及其標準之建立。
    4. 舉辦有關之活動。
    (四)研究訓練方面:
    1. 調查市場發展狀況及其所需之人力。
    2. 配合研訓中心及學術單位建構完整之訓練計劃及其執行。
    3. 審議及編纂有關刊物。
    4. 舉辦有關之活動。

五、會議:

    (一)委員會常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

    (二)委員會得視情況需要,由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議。

    (三)委員會應將其會議作成記錄,向董事會報告。

六、經費:

  委員會有關經費,依相關之帳務處理辦法報銷之。

七、

  本作業要點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基金會章程 基金會組織規程 研究發展委員會作業要點 台北外匯市場指南 新台幣匯率 新台幣有效匯率指數
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外匯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伊斯蘭銀行專題研究 歡迎留言 與我們聯絡

emailback home回首頁